近日,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,决定自10月下旬至11月30日组织开展全省建筑节能、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工作监督检查。
本次检查内容主要分为三个方面:
一是对照《2021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》,检查各地目标任务完成情况。
二是检查各地重点工作推进情况,具体包括贯彻落实《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》《河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》以及当地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情况;贯彻落实《关于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若干政策》《关于加强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措施》等政策情况,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建设和管理情况;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和管理情况,培育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推动构件和部件标准化情况,有关装配式建筑试点市(县)工作开展情况;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建筑节能工作开展情况。
三是相关监管工作情况,包括“十四五”建筑节能、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规划编制情况,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情况,相关标准规范执行的监管情况等。
检查采取全面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方式进行。11月20日前,各市和雄安新区组织所辖县(市、区)开展自查,并全面总结自查组织实施和自查情况,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下步措施,形成正式报告。11月30日前,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对保定、廊坊、定州市进行抽查,项目检查从2021年被抽查市的在建工程台账中随机抽取,其中,保定、廊坊市主城区抽取居住建筑6个、公共建筑3个,其所辖一个县(市)城区抽取居住建筑2个、公共建筑1个;定州市抽取城区居住建筑4个、公共建筑2个。
编辑/王建国 审核/吴玉玲